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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禁不止的银行捆绑销售,谁来负责?

  近年来,虽然监管多次提到禁止金融机构“强行卖保险”,但在办理信用卡、银行贷款业务中强制搭售保险产品仍是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灾区”。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强搭售保险”作为关键词,发现投诉链接多达6793条,其中银行是重灾区,强制搭售保险案件主要存在于信用卡业务和贷款业务。
 
  事实上,早在2019年10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表示,“在放贷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办理保险”是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要求银行严格自查自纠,一次性问责到位。
 
  然而,银行在现场捆绑保险的行为仍难以改变。2020年以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多次公开点名该行在提供融资过程中搭售保险产品的行为。比如某银行要求借款人出具以该银行为代表的购买保险的承诺书,作为贷款发放的条件;某银行与某财产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用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限制承保机构,强制搭售保险,严重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今后监管该如何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议坚持“职能监管”理念,在此框架下明确类似经营活动的认定标准。类似活动需要遵循相同的监管规则,避免监管套利和监管空白;同时,将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相结合,对金融市场参与者实施机构监管,加强对机构业务经营和关联交易的全方位监管。
 
  许多银行之所以一再禁止搭售保险,是因为它们利用了监管漏洞。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识别银行附加保障要求是否合理违法,在基本判断标准明确后严格执行。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办理相关业务的过程中,要多了解业务的细节,仔细甄别。